公司约定以茶叶抵顶员工工资
法院:以物抵薪约定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,应以货币形式支付
本报讯
员工工资被拖欠数月,用人单位提出以茶叶抵扣薪资并签订协议,事后拒不支付货币工资,该以物抵薪的约定是否有效?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,判决用人单位A公司支付王某被拖欠的工资6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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